办证须知 - 兴业县图书馆
   

办证须知

     一、读者(含外地户口的读者)办理借书证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军人证、护照、驾照等), 少年儿童 凭父母有效证件办理。

    二、办证时请领取并如实填写《兴业县图书馆借书证办证申请表》,字迹应工整清晰。联系地址须写明街道门牌、单位全称或住宅全称、楼号、户号。 少年儿童须填写学校、班别。

    三、办理借书证免收工本费,需交100元押金,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,退证时退回押金。

     四、读者如遗失或损坏借书证,请持有效证件原件到办证处挂失,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(遗失期间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)。挂失一周后可持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退证手续或重新办理新证。遗失或损坏重新办理新证须交纳书证工本费10/证。

     五、读者办理退证时,须还清所借书刊及非书资料,付清逾期费用,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、借书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。

附:借书证办理一览表

证件名称

 

 

交纳费用

 

有效期

借阅文献数量上限

 

 

服务地点

押金

工本费

首次

遗失或损坏补办

借书证

100

10

可长期使用。每两年需验证一次。

4

图书馆二楼借书处

 说明:书借期 15 天,续借 15 天,可续借一次。逾期每天每册交纳逾期费 0.10 元。  

  办证地点:图书馆大楼二楼借书处。

  注:兴业县图书馆位于石南镇文塔路4号(兴业大操场体育馆旁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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